网络教育应聘工作有用吗?
网络教育可以考公务员吗?
谢邀。网络教育是可以考公务员的 ,但是有些招录单位,会带着有色眼镜对待网络教育成员。有一种偏见认为,网络、函授、继续教育毕业的学员,硬件不够扎实,辅有歧视性,普遍认为只有全日制毕业学历,学员底子扎实,是真才实学。只要笔试成绩通关,面试时有个别系统单位可能会有偏见。
网络教育,不太了解你所学的专业,和结业后给的证件是否符合国家用人职业技术要求。在公务员竞争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竞争力更强些,有些单位明确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且有四六级英语证书要求,还有计算机最低二级的能力证件,网络教育或者高自考等非全日制学历,适合考乡镇级别的公职人员吧。看看你想去的招聘单位对学历的要求,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内容精准所需,时间和精力都避免浪费!
可以的!网络教育属于非全日制学历,也就是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主要有: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在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公务员职位要求的,都可以报名。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获得高等教育自考毕业证书的待遇与统招大学同类毕业生相同;根据公务员考录政策,报考人员最低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只要能在学信网上查到本人学籍信息,都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如果某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那么自考学历是不能报名的;未注明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自考学历可以报名,还有注意岗位是否要求学士学位。有的岗位仅限本科学历,研究生是不能报考;同理,仅限大专的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也不可以报考。
可以参加的,我的学生就有参加的!公务员分国考和省考的!当然特殊岗位有限制的!这和你学习没有关系,本身这是两个部门的事情!用人是人社部管,学历是教育部管!但是不论那个,有就比没有强!
谢邀!
刚生完宝宝报了网络教育,打算边带孩子边学习,想考公务员。首先给你点个赞,家庭事业两不误啊!担心网络教育的学历考公务员可不可以?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可以!
在中国现代远程教育有时也称网络教育。是指使用电视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教学模式,使用这种教学模式的学生,通常是业余进修者,可以随时随地上课。目前教育部批准的有68所学校。
网络教育属于国民系列教育,属我国正规学历之一,国家承认文凭(学信网可查)。国家规定网络教育毕业生在干部聘用、职称评审、工资待遇、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方面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
我们再看一下报考公务员的学历要求: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_a***_]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也就是说,网络教育取得的学历国家承认,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
但是,网络教育不属于全日制教育。全日制教育的定义是:学生全日在学校学习,或者大部分时间从事学习的一种教育制度。分全日制初、中、高***学校教育。学生在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在校学习的教育形式称为全日制教育。个别单位如果要求全日制的学历的话你就不符合条件了,这一点你需要明确。
具体了解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可以多留意《国家公务员考试网》,那里有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对学历的要求。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愿你公务员考试成功!
网络教育可以考事业单位考试么?
网络教育属于成教,国家承认学历,可以考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常见热门的编制:如教师编制、公务员编制等。事业编制单位包括: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事业编制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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