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夜校培训养殖
农村不用的学校应该怎么处理?养鸡应该找什么性质的用地?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为了迅速恢复人口,鼓励生育,每对年轻夫妇一生可以生育五六个子女,有的生育八九个子女。在迅速恢复人口,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进入80年代以后,国家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人口增长。但是由于技术比较的、观念等问题影响,国家干部生育一个子女,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广大农村,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的情况比较多。进入90年代以后,农村夫妇生育一个子女的比较多。正是由于这种原因,需要建设大量的学校。但是现在农村人口外出务工、外迁、城市化进程等原因,原本农村学校人满为患的情况,逐渐消失,换来是门口罗雀的安静校园。有的村,生源比较少,干脆撤销,或者几个村联合起来办一个学校。但部分新建没有多久的学校,变成了荒废的空教室。对于这份***,不加以利用,将来很有可能成为废墟。我建议可以从几个方式,将学校利用起来。
一是开办养老院。现在农村很多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的老人,他们平时没有人照顾,没有好房子居住,他们也没有钱建新房。而学校的教师是空置的。这时候可以将学校教师进行改造,分给村子里的老人居住。有些条件成熟的村子,对老人进行集中安置和照顾。这样也为国家节约了建设养老院的资金,也解决了实际的困难。
二是对外出租。学校是集体财产,村委具有处置权。对于一些建在路边的学校,可以充分利用起来,对外出租开设乡村企业、仓库、培训机构等,每年可以获得不少的收入。出租学校得来的收入可以划入村集体经济,对于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具有一定的作用。
三是开设农村夜校。现在农村人白天干活,但晚上很多人没有事情干,就聚在一起打牌、***,乡村风气非常差。很多农村群众种植了大量的果蔬,养殖了各种家禽,但是他们缺少技术。这时候就可以把乡村学校利用起来,组织大家学知识、学技术,开设农村课堂,提高农村群众的知识文化水平和种养技术能力。
所以,农村学校必须加以利用,否者年久失修,就荒废了。
很多地方都有不用的学校,或者其它用地,没有利用起来。
一方面是没有人专门管理这些集体资产,让这些房、地都空着,确实有一些浪费。
另一方面管理起的又会出现很多不好处理的问题,如权属、利益分配。
个人认为这些学校一般是收归集体所以,然后看当地***有没有用处,如果没有用处,可以公开对外进行出租,可以***用招标方式,当地人民优先。
养鸡最好考虑的是林地,远离居住点。学校不太合适,一般学校都是建设乡镇上,离人群太近了。
从这个题目可以看出,题主是相中了农村已经闲置起来的学校,想利用这些废弃的学校来养鸡,应该是这么个意思。
随着农村青年人越来越少,农村的学生自然越来越少,生源的不足,导致农村学校不断合并,过去每个村都有小学,现在基本上是一个乡镇一两处小学,过去一个乡镇多处初中,现在一般每处乡镇只有一处初中,所以,就会有很多农村的学校被废弃了。看着这些学校荒废着可惜,也确实不少人打这些学校的主意,想将其利用起来,发展一定的事业,这是可以理解的。晏子本身就盯上一处废弃的高中,想租来和伙计们合作养老。
但是,农村废弃的学校要想利用,就是先弄清其产权。应该说,多数的农村学校,比如当初的联中和农村小学,产权基本上都是农村集体的。个别高中以上学校,产权可能归县市教育部门。所以,要想利用这些学校,就要找到其产权单位,进行协商。
目前来说,有部分闲置学校被人租用或者承包了,租去干什么的都有,只要不违法就行。但是,这些学校一般不会拍卖,因为其产权不好过户,土地不能拍卖,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租用或者承包。
至于养鸡应该找什么性质的土地,是否可以利用这些闲置的学校,晏子以为,主要看这些学校所处的位置。就养鸡来说,在农村荒山荒滩也行,在普通的农用土地中也行,在自家的宅基地中也行,这个是没有特殊规定的。但是,农村的基本农田,是不可以用来养殖的。
农村闲置的学校,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一般是传统的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的性质差不多,不影响用来发展养殖业。但是,如果规模养殖,又受环保法的限制。规模养殖场要远离村庄和水源地等。所以,如果这些学校不是建在村里,而是远离村庄和水源,可以找其产权单位,进行协商,租用该闲置的学校来发展养鸡。但如果该学校建在村内,建议不要惦记了,因为在村中养鸡,会影响村内的空气,如果有村人举报,那就要打麻烦了。搞养殖投入很大,经不起折腾,所以提前一定要摸准政策,避免投资后被迫停养或搬迁,那样会损失很大。
近年来,农村对孩子的教育非常重视,大部分农村家庭只要条件允许,就把孩子转到乡镇、县城或城市去上学,尽力让孩子能够在较好的学校、环境中接受良好教育。这些从村里转出去的学生,或由家长租房陪读,或由父母带到务工地上学,使得乡村学校在校学生数量大幅减少,有的乡村学校仅有几名学生。
为了更好的整合教育资源,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校舍多,学生少的实际情况,在就近、择优的原则下,对乡村学校进行整合,就是把那些学生太少的乡村学校的学生、老师合并到位置居中,条件较好的一所学校。这样一来,有好多的农村学就闲置起来了,作为村集体财产的闲置校舍,如何把它有效利用起来,让它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惠及村、民,我认为应该这样处理较好:
一、不能用于养鸡、养猪等家禽、畜牧养殖,因为乡村学校一般都位于村中心,或村路主干道边,在这样位置的校舍搞养殖,肯定是污染环境的,也有损村容村貌,在农村搞养殖还是找比较偏僻一点的地方,利用自己或租用村民不再住人的老宅、院落为好。
二、可将这些闲置学校租给有能力的村民创办小型无污染的企业,不但可以吸纳村民就业,还能为集体创造一定的经济收益。
三、由村集体牵头、村民入股,利用闲置校舍创办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使这些闲置的学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这就看农村学校的产权所有人是谁了,一般都是归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废弃的学校属于村集体共有财产,性质虽然是教育专用用地,但实际上跟宅基地是属于一个性质的。
按正常来讲,当一个村子里出现荒废的学校时,除却闲置之外,就是租赁或专卖给同村人用作他用。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们需要一块空地或者场地来搞养殖或停放物资,而村子周围又没有合适的地方。因为学校处于空置状态,那么就可以像村委会提出申请,以租赁或买断的形式来获得授权,这样就可以使用废弃的学校了。
所以,当咱们的村子里的学校废弃之后,自己有想用来养鸡的打算,这是个好办法。如果自己的人际关系较硬,且能拿到一些批文,免费使用这个学校也不是不可能。但如果自己的人际关系不是很好,最简单直接的办法就是跟村委会协商,以租赁的形式签订使用合同,租期个人建议是买断,一次支付5年以上的租金,这样是比较划算的。
而养鸡的话,其实属于三农范畴,用地也是属于农业用地,在农村这类用地有一个好处,审核相对宽松,而有些特定的条件下甚至不用审批。如果是使用学校的房屋来搞养殖,而学校的房屋以及用地,性质上等同于宅基地,也就是农村宅基地专用地,是不需要手续的。也就不用看什么性质了。
如果是在自家农田里搞养殖,理论上讲,也是不用申报的,因为养殖也属于农业用地范畴,哪怕在田地里建造养殖屋舍,本质上还是农业用地,所以就不用担心那么多了,只要能与村里签订协议,那么一切就可以使用。
可以参照国土***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来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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