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夜校
民办教师是真正的教师吗?
原民办教师是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在我国农村公办中小学任教、国家补助和集体支付工资、享有寒暑***期带薪休***的非编制教师。在七八十年代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整顿考试考核合格颁发证书的是合格民办教师。民办教师是毛主席号召教育“两条腿走路”在我国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
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教人[1992]41号文件,明确指出:“民办教师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同是履行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在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上没有公民办之分,经济待遇上要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国家早已定性,民办教师同是人民教师。根据相关中央文件规定,合格民办教师不属于辞退对象,应该在2000年前全部转正入编。
民办教师是我国教育上的特定的历史产物。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学龄儿童数增多,国家要兴办教育,但师资力量有限,于是社会上比较有文化的人都勇跃地来到教育战线上,积极地给孩子们教字识字,传授知识,从而使我国的农村教育挺过了困难瓶颈期,使我国当时的学龄儿童能够及时地获得知识,从这个角度考虑,民办教师是在我国基础教育上功不可没的。他们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上,把青春热情无私地奉献给孩子们,但是他们得到的报酬却极其有限,每月十几元、几十元、上百元的钱,即使这样,他们仍然热爱着教育这方热土。他们有的直至退休都没有转正,在他们的身上的确验证了老革命家陶铸所写的《松树的风格》中的那句话:“要求于人的甚少,给于人的甚多”。所以,民办教师是知识、精神、工作上的真正的教师,但在待遇上并不是真正的教师,即从给学生传授的知识上,从民办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上、从民办教师的工作份量上都体现着一名真正教师的内涵,但从拿的很低的薪酬上,从工作待遇上他们显示的不是一名真正的教师应拿的薪酬,一句话我们好像对其亏欠得太多。因此,我盼望我们的国家能够把民办教师全部录用,转为正式的教师,让他们真正融入教师这个大队伍中去,感受到当一名正式教师的自豪和荣耀,从而使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而事实上,我们甘肃的民办教师在最近几年陆续已转为公办教师了,民办教师在各村学中已经很少很少了,甚至有的学区正在突破零的记录。这是一种好的现象,其他省份是否有民办教师,我不得而知,这充分说明我们的***是不会忘记在我国基础教育上出过大力的民办教师的,我相信他们会一定转正的。
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由建国初的五十年代起,六十年代末至七十年代,在我国经济发展特别困难的时期,由社办到民代,为培养祖国的未来,扫除文盲、半文盲的伟大使命,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山区兴起了一支庞大的队伍,为我国的基础教育事业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一干就是。几十年甚至一生。国家没有忘记这群作出贡献的民办教师群体。在二千年末基本划上了句号
民办教师就是真正的教师。
我们村以前最早的民师,也就是村小开始创建时他当的老师,开天辟地的创始人。年龄不小了,好像大前年,或更早一年,安徽给民师发生活补贴,他儿子找过我,开证明。我以前当过村小校长,那次民师填写申请生活补贴表,要有三人证明有效。
以前的村小老师,几乎全部是民办教师,就是这一批民师撑起了农村的教育事业。九年义务教育,扫盲,扫盲验收,办夜校,动员适龄儿童入学等,这些事,都是当时的民办教师干的。潮爷当时就在村小,上面说的都是亲身经历过的事。
我所在的村小,大约80年才有1个公办教师。她是“社来社去”的,上了五七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到学校,是公办教师。那时候的校长是乡干部兼任,教导主任也是民师。校长调回乡里,这教导主任任校负责人。后来又调来一个公办教师,这才有公办教师任校长。全乡十几所村小校长,大部分是民师担任。
我所在村小的这个校长生病往院请长***,由我(教导主任)负责学校全面工作。这个学校十几个老师,仍然只有1个公办教师。我们这个乡镇的民办教师,大约在1998年左右,一刀切转为公办。也就是说,很长的时期,广大农村的教育事业,一直由民师在承担主要的工作。所以我说,民师是真正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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