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网络与教育学院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证发放时间?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毕业后毕业证书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会陆续发放到学生手中。
网络教育具有灵活性,远程教育学生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学习,自己掌握学习进度,充分适应成人学习的特点。网络教育可以***共享,如果把所有网络大学的课程链接在一起***共享,就可以为学习者提供很大的选择机会,更有利于人才培养,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库,可为学习者提供多种学习交流、问题解答的便利,扩大学习者的知识面。
网络教育毕业后毕业证书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会陆续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毕业后会按程序对学籍存档整理,在进行毕业证印刷等工作,后会逐一邮寄,所以考生不需太着急,可以在学信网上先查询是否已经有自己的学籍。
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为何高校屡屡出事?
高校为***频出事,我们知道我们的教育体制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由紧到松的一个管理模式。
高校对教职工的管理是比较松散,更多的是给予自由,出于大学其实和社会是非常衔接紧密结合的一个系统。
道貌岸然。在我们的心目中,我们认为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品德更是过关的,我们信任他们,给了他们更多的权力更多的信任感更多的自由。
往往因为我们的信任感他们抓住我们的人性弱点装了空子。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的心态。
另一个方面,我考虑的是高校的师生压力特别大。导师带团队做项目,学生要做论文出结果,压力的环境下,有些学生可能就想走捷径,也有可能给了居心叵测的人机会。
我们要学会分辨人加强自我保护,然后一定要脚踏实地,任何事情都没有捷径。如果遇到骚扰的情况,要收集好证据,及时报警,同时向学校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很多时候环境所迫,但是我们能做的保护自己的最好的武器,就是不断地增强自己的实力,调动社会以及各方面的力量来为我们增加筹码。
对于那些违背人性道德的人绝不能姑息,也不能***用忍气吞声的态度。我们知道这种事情,有一次就有第二次就有无数次。
我们社会还是支持正义鼓励善良的社会,学会勇敢的发声,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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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多篇关于鲍某明的新闻,为这个化名叫李星星的女孩感到难过,为这个高学历高能力的“养父”感到气愤。
题主把这个问题归结到为何高校屡屡出事,是不知道“幸存者偏差”这个定律。社会上出这种事的概率,远远大过于高校。
想起我老家也有这样的例子。一个三十几岁没有结婚的男的,领养了一个女儿。
那时的农村,三十几岁不结婚的人,就会被认为一辈子成不了家,于是可以去领养个孩子为以后的养老做准备。而当时重男轻女的现象太严重,生了女儿送出去的例子太多了。
这个女孩当时上小学,每天上学的路上,都会看到她。没有妈妈的孩子,似乎穿着打扮上会差那么一些。头发永远是有些乱乱的,衣服有些油渍污渍在上面,背着书包慢慢吞吞地走。
她养父平时说话油腔滑调,据说跟附近的一个丈夫在外打工的女的有些来往,两人搭手干些农活。
后来听说这个女孩经常挨打,学也不能好好地上了,初中没有上完,就辍学了。一是因为成绩不好,二是她的养父不让读书了。还没到法定年龄,她就跟一个人跑了后来结了婚。
看到鲍某明这个***,想起老家的这个女孩,心里有些难过。
现在法律明文规定,男的如果要领养女孩,两人年龄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办理领养手续。
鲍某到底是否性侵了“养女”?
鲍某,男,1***2年出生。
曾任烟台杰瑞集团副总裁。
2015年,鲍某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了“养女”小芳(化名)的母亲,经过多次协商,由鲍某领养了小芳。当时小芳14周岁。小芳的母亲说,小芳从小磕磕拌拌,给她找一个养父冲一冲。
按照领养法规定,男性单身领养女性的年龄必须相差40岁,而鲍某与小芳只相差29岁,并不符合领养条件。他们也没有去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实际上,他们属于民间私下领养,并没有法律意义的领养关系。鲍某与小芳,并不是真正的养父女关系。鲍某也没有与小芳的母亲结婚。
无论从那方面来看,鲍某与小芳都不存在养父女关系。
一个40多岁的单身男人,去认养一个14岁的养女,这里不得不让人去产生一些猜测。
2019年4月9日,小芳向警方报案,说鲍某性侵了她,而且性侵已达4年之久。
2019年4月26日,烟台警方撤了案。理由是:综合各种证据,认为鲍某不构成犯罪。
2019年10月,小芳再次报案。烟台警方根据当事人及律师提供的新证据,于10月9日再次立案侦查。此案侦办中。
那么,鲍某是否性侵了小芳?鲍某本人讲,他对小芳是百般宠爱,要星星不给月亮,是小芳恩将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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